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职称评审

关于做好2016年度我市档案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通知

作者:    |    发布时间:2016-08-09    |    来源:

各区档案局,市城建档案馆、房地产档案馆,市直各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印发<关于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发〔2016〕9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进一步改革科技人员职称评价的若干意见》(粤人社规〔2015〕4号)以及《关于做好2016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粤人社发〔2016〕86号)等文件精神,按照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全市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档案专业工作实际,现将2016年度广州市档案专业中、初级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送申报材料的方式和时间

   (一)评审方式:实行无纸化评审,即网上申报、网上评审。

   但中级委托(含受委托)评审的申报人员,继续实行评前审核,申报人所有纸质申报材料须由主管部门先送市人社局(北秀大厦一楼市专业技术资格评价中心)审核,审核同意(委托评审的须办理书面手续)后方可向评委会递交材料。

   申报方式:申报人请登录为什么365滚球盘赌球总是输“公共服务”栏目“职称评审专题”或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职称”频道“职称业务申报与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按照系统指引填报和提交申报材料。

   申报流程:个人注册→信息录入→单位审核→市直主管单位(或区职改办、主管部门)审核、加意见→市档案专业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档案专业初、中级评委会→市人社局。

   (二)申报时间:从发文即日起至2016年9月25日止。

   二、评审条件

   评审条件请登录为什么365滚球盘赌球总是输“公共服务”栏目“职称评审专题”查阅。

   所有申报评审材料的时效截至2016年8月31日,其后所取得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学历(学位)证等,不作为申报今年评审的有效材料。所提交论文(著作)的时效以该论文发表期刊(著作)的出版日期为准。

   申报人的继续教育情况由各主管部门负责审核、验证。

   三、网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一)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及业绩成果情况(系统中第14项),作为反映申报人专业情况的重要材料,请申报人务必详细量化填写。申报中级请对照《关于印发广东省档案专业高、中级资格条件的通知》(粤人职〔2000〕31号)中“广东省档案专业馆员资格条件”对应的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成果相关要求量化填写,申报初级请参考并结合实际量化填写。

   (二)基本信息填写注意事项

   1.须上传小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片,点击“上传照片”完成相关操作。

   2.从事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工作合计(年)是指取得中专(含职中、中技)或以上学历后,从事档案专业工作累计的年限。申报人若取得非档案专业的职称,从取得专业技术资格起累计专业工作年限。

   (三)专业技术资格历史情况指以前曾取得的档案专业和非档案专业的职称情况,并在该栏的附件上传曾取得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四)学历(学位)教育情况由高学历至低学历往下录入高中以上学历,并在该栏的附件上传证书、相关证明材料。

   技工院校中级技工班毕业生可与中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与大专学历人员同等对待。

   申报人须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实名注册,查询本人学历信息,并下载打印有二维码的版本(即该网站提供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传系统;国(境)外取得的学历学位须经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进行认证;其他国内取得的暂无法通过网站查询的学历,须上传学籍证明或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

   请注意,并非所有已填报的学历(学位)都要作学历查询验证,只需查询验证其中作为申报职称条件(依据)的有效学历(学位)即可。

   申报人2002年以前取得的国内学历(学位)无法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询,可提供如下材料之一:

   1.学籍证明:由申报人毕业学校开具,须注明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工作单位不能出具学籍证明);

   2.毕业生登记表等相关佐证材料:可提供复印件,并由档案管理单位盖章证明与原件相符。

   (五)非学历教育情况。广州市档案专业人员岗位职务培训证书相关情况请填写在此项(证书原件请上传到“其他证明材料”,档案专业大专以上学历者可免上传)。

   (六)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按照中央、省、市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结合全市档案工作实际,对于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不作硬性规定。

   (七)职称外语。档案专业免考,此项不用填写。

   (八)公开发表(出版)的论文、著作、译著。请按顺序将封面、目录、论文内容、论文检索页面截图并附网址、刊物合法性查询页面截图并附网址,形成一个WORD文档上传,要求必须能在电脑上清晰阅读论文内容。

   属在具有CN或ISSN刊号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上传封面、有CN或ISSN刊号的页面、有论文题目的目录页、论文正文页面、期刊网检索截图并附网址等;属在有资料性出版物登记证号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上传封面、有登记证号的页面、有论文题目的目录页、论文正文页面等;属著作、译著的,上传著作封面、有CIP数据页面及相关页面等;学术会议宣读的论文,须上传论文正文页面及相关证明材料,如会议通知、宣读证明等。

   公开发表在具有CN刊号、ISSN刊号的专业期刊上的论文,申报人须在清华同方中国知网、万方数据知识服务平台、中国期刊网、龙源期刊网等主流数据库检索本人论文信息,将检索页面截图并附上网址作为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供各级申报评审材料审核部门查验,且论文发表时间以版权页所载日期为准。论文发表的刊物,需通过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进行合法性查询,同时将查询页面截图并附上网址作为证明材料上传至系统。

   如果已发论文在以上四个期刊网无法检索到,在其它合法的、普及性广的期刊网上进行检索也可以;提交送审论文所发表期刊未被收录入期刊网的,可由申报人个人提供一份检索情况说明(注明论文标题、所发表期刊和刊号、发表时间,保证论文所发表期刊经国家新闻出版总署网站查询为合法期刊,并说明检索情况),由法人单位在上面加具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该说明须随论文材料一并提交送审并上传至系统;近期发表论文无法即时在期刊网上检索到的,可由申报人个人提供一份检索情况说明(注明论文标题、所发表期刊和刊号、发表时间,说明在何期刊网检索,该期刊网只可检索论文所发表期刊至何年何月等检索情况),由法人单位在上面加具证明意见并加盖公章,该说明须随论文材料一并提交送审并上传至系统。

   在电子期刊上发表的学术论文,申报人需下载打印,经法人单位审核证明,确保电子期刊和论文的合法性、真实性,并提交期刊官方网站下载的PDF文档或SCI、EI等检索证明。上述材料均须上传至系统。

   境外发表的论文,需要提交一份论文检索结果证明(由中山大学国际联机检索中心84111992、广东省科技情报研究所国际联机情报检索中心83561171,或其他正规的论文检索单位出具);同时提交论文原件,并译为中文版本一份。

   申报职称时,论文篇数不足,可用业绩成果替代。依据粤人社规〔2015〕4号文,以下情况可用业绩成果替代论文:

   1.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可以1篇专业技术分析报告代替1篇论文要求:

   (1)获得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

   (2)获得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科学技术奖(不含集体奖);

   (3)主持管理企业的技术创新工作且研发技术创新产品(项目)近3年年均销售收入800万元以上或年均缴税100万元以上;

   (4)作为新型研发机构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并完成2项技术创新并实现成果转化。

   专业技术分析报告必须由本人单独撰写并与工作岗位相关,含施工方案、设计方案、技改方案、技术方案等,每篇字数不少于3000字,由单位组织专家做出鉴定意见。

   2. 对发明专利转化应用成效突出的,可降低或免去相应论文要求。原则要求如下:

   (1)科技人员在参与职称评审时,荣获中国专利优秀奖、广东专利金奖、广东发明人奖的可替代2篇论文要求;

   (2)荣获1项广东专利优秀奖(发明人排名前3)的可替代1篇论文要求;

   (3)荣获1项授权发明专利(排名前3)的,在申报高级职称资格可替代1篇论文要求,申报中级资格可免去论文要求。

   3. 在Nature、Science、Cell发表论文或在专业领域影响因子30以上的科技期刊发表论文(第一作者或第一通讯作者)的,对论文的篇数不作要求。

   关于论文上传顺序,申报人认为最重要的论文排最前,依次往下;关于刊号(书号),要填写清楚,如果没有刊号(书号)必须填“无”。

   (九)证书、证明材料。

   1.个人居民身份证(正反两面均须清晰上传)。

   2.社保凭证。依据粤人社发〔2016〕86号文,原则上提交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连续近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或人事主管部门(档案保管部门)出具的在职证明等相关在职在岗证明材料。

   社保凭证要求如下:

   (1)提交在现工作单位或与个人工作经历相同的最近连续缴交半年以上的社保凭证(即申报人缴费历史明细表,内容包括个人编号、姓名、证件号码、现工作单位名称、在单位缴交社保的起止时间及缴费情况等信息),且提交的社保凭证须打印至材料受理时间的前一个月或当月。

   其中,人事档案不在我市的直接申报人员,须提交任现职以来各年度社保凭证原件(具体要求同上)。

   (2)属于劳务派遣人员,除提交社保凭证外,还须提交劳务派遣单位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劳务派遣单位的派遣许可资质,以及申报人与劳务派遣公司或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该说明须随社保凭证一并提交送审并上传至系统。

   (3)上传至系统上的社保凭证必须清晰,与纸质社保凭证一致。

   3.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请将完整的、盖有各级审核公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原件扫描形成一个WORD或PDF文档后上传。

   4.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申报初级可免)。申报人所提交的中级申报评审材料须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7个工作日,申报人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应根据公示期间群众反映的情况,认真组织核查,如实填写《广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申报专业技术资格评前公示情况表》并上传。

   5.专业技术工作总结。应全面系统总结本人从事档案专业以来的工作业绩,突出反映学识水平、专业技术工作能力以及取得业绩成果的情况。文字力求简练,中级2000字左右,初级1000字左右。总结末页请注明传真号码、个人电子邮箱及缴款单位全称,以便接收市档案专业评审委员会日常工作部门发送的收费缴款通知书,申报人凭缴款通知书到银行办理缴款手续,并将缴费凭证(执收单位联原件)交换或邮寄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验证。申报人可加入“档案专业2016年度评审”QQ群:578942538进行业务交流,加时请注明单位名称与申报人姓名。

   上述材料的电子文件要按原证书、证明的名称命名上传,并能清晰阅读,材料可以gif、jpg、jpeg、bmp、png、tif、pdf、doc等格式上传,单个附件最大不可超过4M。

   (十)年度考核结果。若考核年限超过5年,只需上传最近5年的年度考核登记表。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主要工作简历”,第一行填写现工作单位,其余按序往前填写;“单位综合评价意见”不少于150字。

   (二)两个系列与转系列评审。

   视专业技术人员是否转换岗位而定。根据粤人发〔2007〕197号文有关精神,没有转换岗位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同一系列或同一专业的两个资格。专业技术人员转换岗位后在现岗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可申报现岗位职称,不受所属系列、专业的限制。申报评审时应在申报材料中作出说明,并向评委会提交岗位转换的相关证明,证明可以是聘书、合同、单位证明等形式。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条件均应自从事现工作岗位起算。同时把原岗位职称《评审表》或《认定表》(复印件)作为申报材料附件一并提交评审。

   申报两个系列不同专业的职称,按照原广东省人事厅《关于明确当前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若干问题的通知》(粤人发〔2007〕197号)执行。申报人不得以同样(或部分相同)的业绩材料申报两个职称,必须按不同资格条件的规定,分别提交申报材料,并把申报另一系列职称的《评审表》作为申报本系列职称的附件一并提交。

   申报人转系列晋升高一级职称时,应先取得拟转系列同等级的职称。申报人转系列后,晋升高一级的职称时,其资历、工作能力、业绩成果和论文著作等可从转系列前取得同等级职称时起算。此前用于转系列申报同等级职称所使用过的业绩成果、论文著作等材料,仍可作为转系列后晋升高一级职称评审的有效材料。

   (三)通过评委会评审的申报人(届时电话、QQ或邮件通知)请将《广东省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表》(表二)及《贴资格证相片、身份证复印件页》(表七)挂号邮寄或快递至评委会日常工作部门。表七请张贴大一寸近期免冠彩色证件照;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加盖单位印章及“此件与原件相符”印章。

   (四)评审费标准及缴交。评审收费严格按照省人事厅《关于转发省物价局、省财政厅〈关于调整专业技术资格评审费标准的复函〉的通知》(粤人发〔2007〕35号)规定执行,中级450元,初级280元。

   (五)所有材料最好是原件扫描上传;如果所上传材料为复印件,请加盖“与原件相符”印章及单位印章。

   (六)申报人可登录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广州职称”频道,进入“常见问题”查阅“职称评定有问有答”,也可登录系统查阅“职称评定有问有答”。

   联系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大学城档案馆路33号A403市档案局科教处;邮编:510006

   (联系人:付建华、叶智勇;联系电话:31050833、31050838)

 


                           广州市档案局
                          2016年7月21日